岚山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1-11 浏览的次数: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徐延博等人违规收送节礼问题。
2018年至2019年,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党工委共4名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逢年过节之机违规收受辖区潘庄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克军赠送的礼品礼金。其中,安东卫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徐延博分别于2018年中秋节、2019年春节,违规收受刘克军赠送的购物卡、土特产等价值共计2000元;党工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成奇分别于2018年春节、2019年春节,违规收受刘克军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计1500元;党工委委员朱新建于2018年春节,违规收受刘克军赠送的购物卡价值1000元;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窦玉柱分别于2018年春节、2019年春节,违规收受刘克军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计2000元。
2019年12月,徐延博、成奇、朱新建、窦玉柱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克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上述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放松自我要求,顶风违规违纪,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并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必须常抓不懈。全区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教育引导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风清气正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用严明的纪律支撑起作风建设坚固“后墙”。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重点检查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电子红包、收送节礼、私车公养、变相公款吃喝和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持续推动正风肃纪、正本清源,以优良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