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5-10 浏览的次数:
为严明党的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推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整治,现将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汪湖镇汪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兼社区委员王新录违规套取小麦补贴问题。2003年10月,汪湖村将该村131亩土地出租给汪湖镇政府建设工业园,租赁期限20年。2004年国家对小麦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该村将其中占用农户的89.648亩上报为小麦种植面积,直至2014年,违规让占地户享受小麦补贴。王新录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王新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泽街道东逊峰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可祥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9年3月,东逊峰村在该村土地占用过程中,未及时按上级要求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果树清偿合同,未存档清点明细,引发群众异议,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该村不及时将村集体收入28836元上缴街道财经中心代管,违规支付村集体工程款,徐可祥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3月,徐可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至镇蓬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袁从亮违规占用村集体机动地、贪污村集体土地流转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袁从亮违规占用村集体机动地4.46亩,2016年至2018年两次违规领取占用机动地流转费共计3274元,贪污村民缴纳的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2307元;2015年,该村 “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即进行施工,涉及项目资金共计208351元。结合其他违纪事实,2020年4月,袁从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件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全县各级党组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盯住县里的权,盯住乡里的情,盯住村里这个点”,做到资金、项目、微腐败发生在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对反腐倡廉的获得感。